江苏省工商局抽检电视机11组不合格
发布:2018/01/10 16:44:43,浏览:599

201819日,江苏省工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一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中关于电视机抽检结果显示,20175月至7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T 13837-2012《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GB 24850-2013《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以及铭牌明示值等检测依据,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电视机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范围涉及常州、淮安、徐州3个地市。涉及标称PHILIPSHisense、乐视、SAMSUNGLenovoPPTV、乐华、SHARP、风行电视等15个品牌。共计抽查40组,经检验,合格29组,合格率72.5%

检测项目为标记和说明书、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保护装置、保护接地措施、不可拆卸电源软线应力消除试验、稳定性和机械试验、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平板电视能效指数、平板电视被动待机功率等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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