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济南市工商局官网发布流通领域纸制品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结果显示,为切实保护济南市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流通领域纸制品质量监管力度。近期,济南市工商局委托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全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包括卫生纸、抽纸等在内的纸制品类商品质量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20810-2006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商品及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进行质量判定,重点检测了纸制品类商品尘埃度、水分、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亮度(白度)等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经检验,5个批次的纸制品被判定为不合格,其中卫生纸4批、纸巾纸1批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卫生纸的节距尺寸偏差、柔软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此外,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工商部门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经销者没有对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我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市局也已通过《通报函》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济南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纸制品时应注意以下两点:首先,不要选购标志不全及“三无”商品。其次,购买纸制品时,可以透过塑料包装看到商品的,要注意查看纹理是否细腻,纹理细腻的质量较好;再看颜色,最好的纸制品颜色洁白,次之是偏黄,如果是白中带点蓝灰色,则是含有荧光增白剂的不合格产品(可以用验钞灯照射,在暗处照在纸上会发光)。此外,密切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抽查检验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