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抽查:7批次通风机、电子计价秤样品不合格
发布:2018/01/16 16:40:11,浏览:572

从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通风机、互感器、血压计、电子计价秤、热量表、水准仪等6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75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21家,经销企业54)104个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97个批次,不合格7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6.7%

其中,互感器抽样11个批次,血压计抽检26个批次,热量表抽检15个批次,水准仪抽检15个批次,以上4种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通风机、电子计价秤的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15.4%27.3%。本次监督抽查共发现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1)通风机的最高全压效率项目不合格;(2)电子计价秤的温度、称量性能两个项目不合格。

在本次抽查中,山西省侯马市鑫丰康风机有限公司在监督抽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提高不合格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对拒检企业,当地质监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山西省侯马市鑫丰康风机有限公司在本次监督抽查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好复查工作,复查检验费由企业支付,复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督促其守法经营,切实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增强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

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后处理时限,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及时报省局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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