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质监局编发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顺口溜受企业欢迎
发布:2012/11/16 09:53:06,浏览:997

长期以来,宿迁质监局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发现,广大食品生产企业知晓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但其核心内容究竟有哪些,大多说不清道不明。

为使食品质量安全主任责任内容具体化、明确化,该局在分析归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将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核心内容概括为八项制度七项要求,即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管理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食品安全培训档案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等八项制度,资质的一致性、企业标准备案、委托加工备案、建立销售台帐、包装标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七项要求。

同时,为方便食品企业记忆,该局将这些内容编成了两种顺口溜,一种是式顺口溜,即八项制度:食品生产保安全,两头中间控制严。不合格品要管好,不安全品快召回。加强培训常体检,投诉不打马虎眼;七项要求:资质符合标识全,企标委加做在前。销售台帐很重要,风险处置要周到。另一种是式顺口溜,即八项制度:产品人投诉(包括产品5项,人2项,投诉1项),七项要求:资识被(备)占(帐)有,包括资质1项,标识1项,备案2项,台帐1项,有材料2项。

顺口溜大大帮助了食品生产企业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核心内容的强记,深受企业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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