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1/30 17:19:26,浏览:624
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2018年1月26日发布的《2017年第4季度济南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情况通报》,8个样品不合格。
济南市工商局会同市经信委于2017年第4季度组织开展了全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同时,济南市天桥区、历下区、历城区、章丘区、长清区、高新区、济阳县市场监管局也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了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176个加油站,抽取355个样品,其中车用汽油样品 192个,车用柴油样品163个。共检出2个车用汽油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爆性和硫含量;6个车用柴油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闪点和硫含量。
对于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经信部门将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目标,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成品油零售批准经营证书》暂缓年审,限期整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重复抽检等工作手段,确保其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