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2017年10-12月,该局组织了对烟花爆竹产品的监督抽查,抽查了13家烟花爆竹企业生产24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据介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省质监局关于对烟花爆竹等8类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鄂质监监函〔2017〕295号),有关检验机构对全省39家企业进行了抽样工作,因26家企业停产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查了13家烟花爆竹企业生产24批次产品,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306.4-2015《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的部件牢固性、引燃时间、手持部位、漂浮物和雷弹、材质、结构尺寸、单筒内径、药种、药量、燃放性能、烧成率和计数误差等12个项目开展检测,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湖北省质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7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系统梳理了近3年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产品,将烟花爆竹产品列入了《2017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同时跟踪抽查了上年度国家、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二是严格烟花爆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组织约谈了连续2年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向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下达了《不合格产品整改督办通知》,通过省局门户网站、荆楚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烟花爆竹监督抽查结果,联合省供销社(省烟花爆竹协会)对不合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质监部门的作用。黄石市质监局在收到省局烟花爆竹产品严重不合格后处理移交材料后,将不合格企业全部纳入质量诚信“黑名单”,责成大冶市局将不合格情况书面通报大冶市政府、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在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过程中,黄石市质监局通过全程跟踪督办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后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时限。结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问题,大冶市政府通过采取专班推进的方式,于2017年4月30日前关停了大冶市境内全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转型退出。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做好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7〕114号)精神,湖北省质监局要求有关市州局要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尤其是对恢复生产的烟花爆竹企业要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