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2/02 16:51:29,浏览:603
2018年1月29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度流通领域铅酸蓄电池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公布11批次抽检合格样品信息。
赣州市工商局表示,2017年,为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测,经江西省工商局批准,组织对章贡区市场上销售的铅酸蓄电池商品17批次进行了抽检。经委托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11批次合格,6批次低温起动能力未达要求,因该批次样品出厂日期已大于30日,根据目前国家标准无法判断其是否合格,该未达要求商品暂不公布。
本次抽检依据:GB/T 5008.1-2013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 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5008.2-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第2部分:产品品种规格和端子尺寸、标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GB/T2828.4-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16306-2008《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根据抽检结果,赣州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检涉及的个别指标未达要求的商品经营者做好善后工作,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本次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赣州市工商局还专门针对商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了联系,要求其严把产品质量关,并向当地质监部门进行了通告。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努力提高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行为,不断净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