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2/11/19 16:15:39,浏览:1255
为加快推进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
据了解,自9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南京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以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制定了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和一系列的质量强市工作制度。其中创建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制定和实施城市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建设先进的城市质量文化,夯实城市质量保障基础,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和经济运行五大质量水平等质量强市工作内容;为宣传和保障质量强市工作推进,拟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工作制度、督查及绩效考核制度、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等系列质量强市工作制度,其中要求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环保局、质监局等成员单位和区县必须制定各自的质量强市工作目标并接受考核督查,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环保局、质监局每年必须对本行业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最终形成全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等。
下一步,南京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县质量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区县成立质量强区县领导小组、出台质量强区县工作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市政府质量强市实施意见情况,质量强市目标分解考核情况、质量强市工作宣传情况、质量经费保障情况、五大质量提升工作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