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4/13 16:41:28,浏览:478
日前,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主动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7月13日召回2016年7月21日至2017年8月2日期间生产的博世牌(RB-226020-ALACN1)铅酸蓄电池充电器,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306410件。
本次主动召回所涉及的铅酸蓄电池充电器并非产品的实物质量存在问题,而是因产品上缺少“充电前请阅读说明书”的提醒语句,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忽略产品说明书,但安全风险很小。
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进一步提示消费者安全使用该款产品,决定实施主动召回。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将通过电话沟通和门店走访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该型号产品,并寄送“充电器标签更改告知书”,要求经销商配合向消费者告知并提供提示标签。敬请使用召回范围内产品的消费者立即与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或爱玛电动自行车店联系标签更换事宜,也可通过点击网址自行下载提示标签,并按要求进行粘贴。消费者因本次召回所产生的标签、邮寄等相关费用均由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承担。
消费者可拨打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电话(15195694805/0512-67676280)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拨打电话(025-52412987)或关注微信公众号(jsqxzh)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