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4/19 16:41:28,浏览:523
4月17日,江苏省质监局官网发布召回信息称,江苏省质监局根据市场购检线索,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要求锡山区双豪电动车厂对其生产的铃仕牌(TDT505Z)电动自行车开展缺陷调查。
日前,锡山区双豪电动车厂向江苏省质监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7月15日召回2016年12月10日生产的铃仕牌(TDT505Z)电动自行车,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20辆。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缺陷:1、最高车速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当电动自行车快速行驶时,如发生突发状况,骑行者没有充分反应时间,容易造成车辆失控,造成人员受伤。2、制动性能项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骑行者如发生紧急情况制动时,因为制动距离长,造成人员受伤。3、把立管负荷项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骑行者在骑行过程中,如发生把立管断裂或严重变形,会使骑行者失去平衡,导致车辆失控,造成人员受伤。4、缺少短路保护装置。如发生导线破损或电负荷过大时,电动自行车电器线路会产生异常电流,无短路保险装置会使局部导线积聚大量热能,从而引起产品自燃。5、挡泥板固定螺母采用的法兰面螺母为非止退螺母。在行驶过程中,挡泥板固定螺母因震动脱落,挡泥板发生掉落,与车轮摩擦,致使车轮突然抱死,骑行车被惯性甩出造成伤害。
锡山区双豪电动车厂将在常州金坛区直溪诚信车行、无锡市锡山区安镇南方国际电动车城铃仕电动车直销店的店堂发布召回信息,通知消费者产品召回事宜。敬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并与锡山区双豪电动车厂或销售门店联系免费维修事宜。消费者因本次召回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锡山区双豪电动车厂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