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4/25 16:45:23,浏览:519
为适应淮安市经济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有效落实园区住宅小区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规范电梯维保行为,确保电梯运行安全稳定。4月19、20日,园区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举报投诉中心联合召开了园区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园区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维保单位负责人等,共计9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
本次培训就举报投诉中心编制的培训教材,重点就电梯日常使用、管理、使用单位主体法律责任、维保单位相关维保活动的要求等内容逐一进行了学习。会议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使用单位应设置电梯管理人员,并对电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使其掌握电梯结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方面的必要知识,在日常使用、运行管理、维护检查、联系保养、信息反馈、应急报警、情况处置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监督维保单位工作质量,不断完善电梯管理工作,维护电梯运行安全。三是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保工作。
通过现场教学和剖析事故案例,本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规范了维保单位的维保行为,起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有效提高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为园区今后电梯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