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在全省率先设立标准创新奖
发布:2018/08/07 08:57:27,浏览:611

726日,泰州市政府出台《泰州市标准创新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设立标准创新奖。此举将进一步推动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营造鼓励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助推泰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该奖项从今年起开始评审,此后每两年评审一次。

根据《办法》,泰州市标准创新奖的对象为本市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类主体主导起草的标准项目和主承担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标准项目包括:主导制定或经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ITU)发布、或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项目;主导制定并已发布、已经实施一年以上的国家标准;主导制定并已发布、实施一年以上且已备案的行业标准;主导制定并经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已实施一年以上的团体标准;主导制定并已发布、已经实施一年以上且已备案的省级和市级地方标准;企业制定并自我声明公开、已经实施1年以上的企业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为主要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已实施一年以上并通过考核验收的项目。

标准创新奖获奖等级按照标准项目或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创新程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进行综合评定,每次授奖项目不超过1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项,二等奖不超过3项。奖金分别为: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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