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标准化法》
发布:2018/09/06 09:28:46,浏览:539

月27日上午,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标准化法》。会上,中国计量大学教授、法学博士邢造宇对新《标准化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邢造宇教授从扩大标准范围、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加强强制性标准的统一管理、赋予设区的市标准制定权等十个方面讲解了新《标准化法》修订内容。

李亚平市长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新《标准化法》,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标准化法》修订的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无论是在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制还是在标准制修订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调整,进一步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意义重大。二是深刻领会新《标准化法》的精神内涵。新《标准化法》调整了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规范了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标准化工作。新《标准化法》明确了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程序和要求,规范了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明确提出要依法制定实施和适时修订产品、食品安全、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标准,为各类与安全相关的行为、产品和服务设置了底线和门槛。新《标准化法》还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制定标准提供了制度保障,引导和鼓励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标准化法》。新《标准化法》与时俱进、内涵丰富,要加强对新《标准化法》的学习,既理解掌握新法的内容要点和理念精神,又深刻把握新法实施的新任务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新《标准化法》在政府各项工作中落地落实。最后,李亚平市长要求苏州市质监局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推进力度,不断推动苏州标准化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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