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质监局孙宁局长就贯彻落实省市部署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新要求
发布:2018/09/20 09:59:56,浏览:667

在9月18日鼓楼区政府召开的2018年质量强区工作暨第一届区长质量奖表彰大会上,孙宁局长就贯彻落实省市部署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出新要求。

孙宁局长指出,2018年是质量提升行动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刚刚审议通过了南京市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服务南京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9月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质量工作和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将质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下一步应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16次提到质量,提出了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等一系列重大命题。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安排,也是南京建设质量强市的重要抓手和新的起点,更是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重要支撑。南京市将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消费品提质升级等10大质量领域,采取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质量攻关、强化标准引领等10项举措,不断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质量优势,服务南京提升城市首位度、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功能作用,为推动南京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是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做南京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把质量提升和服务创新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名牌标准引领作用,整合和发挥政府、专家、质量工程师和质量工作者四方力量,推进名牌战略深入实施;筛选重点企业、关键技术和重大项目,做好国家服务业标准化、各级名牌、质量奖争创的服务对接,服务企业形成一批专利标准化项目,推动企业向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把质量提升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坚持扶优治劣和质量提升两翼推进,要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与监管工作,把构建质量诚信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执法查处力度,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名牌产品发展的优良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逐级抓好质量提升目标任务的落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唱好质量提升这台戏,区委区政府、开发区、功能板块、街道、企业、社区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新格局。只有大家都动起来了,人人关注质量,人人重视质量,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把质量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每一个产品、每一项服务上,质量提升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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