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20日正式发布,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高层次、广覆盖、强约束的质量标准和消费后评价体系,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意见》指出,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近年来,我国在扩大消费规模、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当前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突出,表现为重点领域消费市场还不能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监管体制尚不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迅速发展,质量和标准体系仍滞后于消费提质扩容需要,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还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消费政策体系尚难以有效支撑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和预期改善,需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意见》明确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强调要以“坚持消费引领,倡导消费者优先;坚持市场主导,实现生产者平等;坚持审慎监管,推动新消费成长;坚持绿色发展,培育健康理性消费文化”为基本原则,实现“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消费结构明显优化,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重要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意见》提出,要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保证基本消费经济、实惠、安全,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形成若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要促进吃穿用消费、住行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等实物消费不断提档升级;推进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健康养老家政消费、教育培训托幼消费等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引导消费新模式加快孕育成长;推动农村居民消费梯次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包括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在产品标准方面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品牌建设,推动国内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优化质量标准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求方面,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型消费品领域,构建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化工作,完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创新领跑者指标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衔接机制,加大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制度实施和采信力度。服务标准方面推动服务业标准制定修订,加快制定基础和通用标准,带动行业提升标准水平,推动建立优质服务标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服务质量自我评估和公开承诺制度,选择部分服务业探索开展服务标准准入制试点。此外,还要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完善全过程产品和服务安全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
《意见》还提出要强化政策配套和宣传引导,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财税金融土地配套政策,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加强消费统计监测,健全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机制。《意见》最后强调要积极推进本意见贯彻落实,抓紧制定实施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