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发布《城市港湾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发布:2018/10/16 09:22:07,浏览:649

日前,由泰州市城管局、泰州市质监局联合制定的《城市港湾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下称《规范》)正式对外发布,将进一步推动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新提升。“城市港湾”集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于一体,选择在市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社区城管服务站、垃圾分类收集点、摊点疏导区、城管执法岗亭、停车场等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和功能加载。

《规范》明确,“城市港湾”按照建设规模可划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其中,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城市港湾”应配备应急医药箱、打气筒、擦鞋机、一次性雨衣、手套、手机充电、体重计、血压计等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中型“城市港湾”除应配备小型“城市港湾”所列设施外,还应配备桌椅、微波炉、电风扇或空调、无线网络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城市港湾”除应配备中型“城市港湾”所列设施外,还配建可与图书馆、新华书店联网的城市书房,实现购书、借书、还书、看书等功能于一体。目前,泰州已有41个“城市港湾”投入使用,年内还将增设30个“城市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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