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创新促进激发市场活力 ——访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司长崔钢
发布:2018/12/04 09:00:20,浏览:111944

“作为新成立的标准创新管理司,要以创新为主线,谋划创新标准工作,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改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司长崔钢对该司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明晰了。

李克强总理在视察市场监管总局时强调,“加大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既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弘扬工匠精神,又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升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向更高标准努力”,提出标准创新管理、标准实施监督和标准国际化的具体措施。

崔钢表示,下一步,标准创新管理司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标准创新管理的职能,以激发市场活力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为根本,以支撑张茅局长半年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个着力”为重点,认真履职,加强管理,做标准化创新的推动者、标准化制度的维护者。

一是进一步深化标准化改革。加强改革措施的研究,调研目前标准实施应用和监督评估的需求,分析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化和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标准创新管理的工作机制改革和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标准创新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是积极探索标准实施监督新模式。落实新标准化法的要求,组织研究标准化工作监督制度框架,明确监督主体责任、监督对象、监督方法、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结果使用等,探索对标准制定过程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模式,建立反馈信息处理和评估机制,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营造公开、公平的标准制定氛围。

三是加强行业和地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优化、简化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程序,探索事中事后监督模式,夯实标准制定者责任。鼓励地方开展地方标准形式和领域创新,推动建立跨省域地方标准合作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是健全完善团体和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培育规范团体标准,细化有关管理措施,启动《团体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修订工作,规范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对团体标准制定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促进团体标准健康发展,促进激发市场活力。搞活企业标准,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积极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实施,鼓励更多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充分释放企业创新活力。

五是进一步加大国际标准化工作力度。围绕“一带一路”等,推动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联通的落实,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促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促进我国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全力推进“中国标准”品牌建设。

六是加强标准化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一带一路”标准化大学教育联盟等机构的作用,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加快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建立完善标准化宣传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对标准化的认识,推动建立消费者主动运用标准维权的机制。

崔钢表示,标准创新管理司的工作,要始终服务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等方面的要求。要充分利用机构改革的大好时机,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总局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任务,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机制创新,加强协同配合,当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当好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当好安全底线的守护者,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当好高效监管的实践者,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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