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2018年以来,扬州市工商局牵头全市12家部门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在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突出六项重点工作,分工协作、主动作为,做到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遏制了网络市场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一中心一平台”推动网络经营主体在线申领、公开“工商网监”电子标识,共发放电子标识4157个。食药监部门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工作,积极开展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专项整治行动。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属地网络基础资源的管理,加强对接入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处置违法违规网站3家。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实名寄递关;清理8家连续6个月未营业快递企业。经信委(信用办)推动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扬州市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61个部门信息的正常归集,归集各类主体信用信息1.2亿条。
二是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商务部门充分发挥打假办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开展互联网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质监部门检查电子商务产品生产企业280余家次,查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案件44起。公安部门成功查获网络销售假冒“红双喜”、“adidas”、“CHANEL”等多起商标侵权案件。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5159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1413个次,责令整改网站127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713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12件。
三是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加强网络商品质量监管。食药监部门组织生产领域电商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配合各级公安机关查处涉网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余件。工商部门顺利完成原省工商局委托开展的2018年全省网购密胺餐具质量抽检任务,共50个批次,检出不合格4个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2%;查处网络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案件13件。
四是大力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发改委结合年检,对全市9家备案创投企业是否涉嫌从事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业务摸底排查,确认全部投资运作规范。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共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20件。食药监部门约谈网络订餐平台扬州地区负责人,通报存在问题和违法案例。物价部门认真做好网络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2件。
五是坚决打击网络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强化网络广告监管。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共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70起,网络虚假宣传案件8起。宣传部(网信办)组织开展“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对属地新闻网站安排专门力量开展网上巡查,对重点舆情风险点进行了分析研判和提前预警。共清理和网上违法违规信息1000条,督促互联网企业关闭违法违规账号13个。物价部门联系相关的商业协会,组织180多家电商经营者进行了价格政策集中培训。
六是切实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公安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数据侦查、情报导侦,共侦破案件438起,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有害信息2846条。扬州海关成功破获一起网络走私案件。邮政管理部门检查邮政、快递企业及末端网点271个,摸排寄递企业营业网点86个,共查处违法案件4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