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1/04 16:06:03,浏览:749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聚焦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创新和不断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体制机制,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加快推进主导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城市首位度、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保障。
2018年3月,国务院同意江苏等四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江苏省政府印发试点方案,明确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安排和保障措施。根据南京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南京市质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起草《实施意见》,获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实施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21条主要任务要求,部署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实施好各项标准化支持引导政策,推动南京市各个领域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发挥南京市科研院所、龙头企业集中的优势,激发4+4+1主导产业企业积极性,通过鼓励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鼓励研制国际和国家标准、以及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带动行业提升等措施,提高南京标准、南京质量的影响力,提升制造业标准水平,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地标产业;在各领域深入开展“标准化+”活动,将南京市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已经探索实践的一批标准化成果进一步归纳提炼和示范推广,扩大标准化在社会治理各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