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台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2019/01/10 15:06:18,浏览:635

为切实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2018年12月29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做好文件起草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常州市质监局在认真研究学习国家和省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精神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调研,借鉴上海、福建等地的经验和做法,组织起草了《实施意见(草案)》;经多次向电梯安全工作相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等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坚持以务实管用为原则、以科学监管为手段、以多元共治为抓手、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从四个方面对加强全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明确市级和辖市、区级政府责任,提出要积极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二是坚持多元共治,推进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市质监、安监、城乡建设、房管、教育、卫生、旅游、交通运输和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安全协会等部门在电梯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对市质监局从“强化对电梯制造、维保及检验质量监督抽查”“牵头推进电梯物联网安民工程建设”“推动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转变”等三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明确电梯建设单位、制造单位、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方面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例如,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在明确电梯主要部件质量保证期限、向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备品备件、为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提供必需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配合电梯物联网安民工程建设等五个方面,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要求通过各类媒体和各种渠道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安全乘梯知识宣传普及,通过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措施提升全市电梯质量安全行业人才队伍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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