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本
发布:2012/11/29 11:58:44,浏览:1339

胡立彪

关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目前学界一直还存在一些争议。之所以会产生分歧,原因在于标准不同。日前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2)》,对于这份习惯上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的报告结论,有不少人就提出了异议。有学者甚至认为这份报告的“研究成果”与民众的观感大相径庭,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所谓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根本就是在“自娱自乐”。

异议最集中的地方,就是报告中国有企业普遍评价好、得分高这样的结果。在今年的蓝皮书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为24.1分,远高于外资企业(15.2分)和民营企业(15.1分)。而在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排名前10的企业中,国企占据8个席位。按照报告的说法,国企得分高主要得益于这些企业责任管理基础(其实就是对外宣传)较好及相关部门和协会的积极推动。但持异议者却并不这么看,他们认为有些国企的所谓社会责任表现其实都是“表演”,真正的责任它们根本就没尽到。

排名第一的中远不幸被揪出当了反例。数据显示,中远继2011年巨亏104亿元后,今年前3季度又以64亿元的亏损额再度成为A股亏损王,其股价从68元的高点急速跌至现在的4.62元。这位头戴社会责任桂冠的企业公民如今不知已经让多少股民倾家荡产了,但这似乎一点也不影响它头顶光环的亮度。可是,一个都要喝西北风(其实是让股民喝)的企业,竟然能把社会责任做得比谁都好,你信吗?显然,蓝皮书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看中的是“责任管理”这种做事的能力,而反对者则以“市场责任”为主要指标。问题在于,这两种标准哪个更有说服力呢?

说服力的达成,应首先做到与说服对象的利益保持一致。企业社会责任要说服的对象是谁?是公众。而公众的最大构成是消费者。明白了这一点,再搞清“同心责任圈”理论,就知道说服力在哪里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目前学界比较认同的同心责任圈理论认为,企业的基本目的就是要积极地服务于社会的需要,达到社会的满意,由此也就构建了围绕企业的三个同心责任圈:最里圈是保证产品质量、实现经济增长等企业的基本职责;中间圈是企业在完成其基本职责时对社会价值观和优先权的变化所采取的积极态度的责任,包括对环境保护的尊重、和谐处理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公共健康的保护等等;最外圈就是企业为了改善一系列社会问题尽可能更大程度地参与改善社会环境的活动。概括说,企业社会责任要体现为以经济性为根本、以社会性为补充、以全球化为高度这“三为主义”。

同心责任圈理论通过“三为主义”的表达体现出企业社会责任具有层次上的递进关系,而不管是实现“补充”还是追求“高度”,都不能逾越“根本”。也就是说,企业要实现各层次的社会价值,必须要回归本原,而这个本原就是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对应于马斯洛需求理论的层次,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体现为“基本功能→安全性→产品内涵→增值服务→社会影响力”这样的层级结构。前两个需求是最基本的,即一款产品或者说一个企业提供的服务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才有可能被认同,而后3个需求将提升产品价值和附加值。如果一个企业连提供好的、安全的产品这一点都做不到,这个企业就是一个失败的企业,根本就没有资格来谈论其他的社会责任。

在任何市场经济体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原点是生产合格商品,谋求合法利润,推动社会共同体福祉的进步,而不是其他。像慈善捐助只能是锦上添花之举。至于每年发布多少社会责任报告,报告要达到多少页,以及花多少钱在这些事上,则更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表面文章,做也就做了,可千万别真把这当成社会责任的成绩宣扬给公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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