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新闻通气会。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1月11日正式组建成立后,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立足“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大服务”,深度挖掘、整合并优化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出台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4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着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好“放”与“管”的加减法,激发市场活力的乘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除法,力求通过政策措施的集中发力,为民营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红利。
在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的“减法”方面: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缩减办事时限、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方面推动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60平方米以下(含)小餐饮审批改为备案。食品经营、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期限由2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到5个、12个工作日。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受省委托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除危险化学品外,其他16类产品实施先证后核制或告知承诺制,生产许可证发放时间由原来的30个自然日压缩至两个工作日内。此外,继续停征减免检测检定收费。对近年来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水、电、气、交通、进出口等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在助推民营企业增长动力的“加法”方面:积极指导民营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渠道融资,助力破解融资难题。加快苏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母基金的运作,计划引导设立1~2个知识产权运营子基金。计划在2019年底前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超过400家,累计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超过100家。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市科技局初步建成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数据库,指导各市(县)、区分别培育1~2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会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店)暨苏州市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选树一批“价格诚信单位”。
在致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除法”方面:加快推进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积极进行全市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加快整合12315(消费投诉)、12365(质量投诉)、12331(食品药品投诉)、12358(价格投诉)、12330(知识产权投诉)等热线平台。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和智慧监管。加快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性文件,防止出台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歧视性政策措施。
在激发民营企业竞争活力的“乘法”方面: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19年计划培育江苏省质量奖10个、苏州市市长质量奖29个、精通质量品牌管理的企业家300名、首席质量官300名、苏州工匠300名。至2020年底,研制国家、行业标准累计5500项以上,国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累计100个以上。全力打造品牌强企工程,争取2019年指导民营企业注册商标申请5万件以上,新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50件。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奖励制度,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