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5/31 16:10:56,浏览:568
据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2期)》,近期,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工作,其中涉及高淳区部分经营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相关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户处置情况如下:
南京市高淳区春明蔬菜店经营的豇豆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其检测评定指标为小于等于0.02mg/kg,检测结果为0.071mg/kg,不符合NY/T761-2008第3部分检测标准。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10元,已销售5公斤,货值18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豇豆生产种植环节问题。针对该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高市监案字{2019}14号。
****(陈爱福)经营的韭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其检测评定指标为小于等于0.2mg/kg,检测结果为4.3mg/kg,不符合GB23200.8-2016检测标准。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1.1公斤,货值6.6元,已销售1.1公斤,货值8.8元。截止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韭菜生产种植环节问题。针对该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高市监案字{201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