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司法局立足职能作用,统筹协调资源,用法律服务保障乡村公共空间治理质量,助力改变镇村环境、增加集体收入、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效地提升了公共空间治理质效。5月30日,宿迁市委主要领导带队到泗洪观摩,对该县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予以肯定,并充分肯定了依法治理的作用。
该局牵头成立了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法律保障组,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制定了《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法律保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在各乡镇派驻联络员,加强指导。成立了由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司法所干部、普法志愿者、律师、公证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法律服务团,送法下乡。
围绕村居集体资产资源、道路、水体、集中居住区、工业集中区等5大公共空间,以资产清理、环境整治、盘活工业集中区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实地调研20余次,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50余场次,组织巡回服务活动100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选派2名律师到重点乡镇上塘镇、魏营镇驻乡工作,依法破解乡村公共空间治理难点,并提炼推广创新做法。
用法治夜市、标语、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法治宣传,提升群众对公共空间治理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鼓励党员干部带头退出自家及直系亲属侵占的公共空间资源,带动群众参与,80余名群众主动退还了侵占的公共资源。整理了6件涉及公共空间治理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广泛宣传。张某、王某于2013年承包某水库用于经营,合同到期后拒不退还占有的水面,水库管理所起诉后,泗洪县司法局组织数十名干部群众旁听庭审,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报道,水库管理所依法收回了水面,这起因侵占公共空间引起的纠纷得到顺利解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群众参与公共空间治理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该局筛选相关法律法规数十部,编印《泗洪县公共空间治理法律法规汇编》2000余册,发至各乡镇、村(居),为公共空间治理提供法律依据。指导各乡镇审查各类合同6000余份,清理出不合法、不公平或逾期仍在履行的合同700余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破解涉法信访问题18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目前,各乡镇、村居通过公共空间治理清理出来的资源全部进入公共平台交易,已累计成交1283笔,增加集体经济收入6000余万元,涉及全县130个村(居),有效地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促进了农民增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