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书记缪瑞林批示肯定宿迁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作成效
发布:2012/12/17 15:19:17,浏览:1197

近日,宿迁市委书记缪瑞林在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情况报告》)上批示:请冯市长阅,我市质量工作已取得很好成绩,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副市长冯岩在《情况报告》上批示:宿迁质监局带头落实好缪瑞林的批示,针对报告中提出存在问题,结合明年重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提升宿迁产品质量水品。

2012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宿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宿迁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情况报告》。

根据宿迁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精神,宿迁质监局党组对《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并结合部门和宿迁实际,确定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国务院出台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指导,以构建宿迁大质量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双创双争双一流为要求,以推进质量强市、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协调加强质量监督、加强技术装备和队伍建设为重点的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成效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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