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对小食杂店许可实行“承诺告知”
发布:2019/07/12 08:42:36,浏览:518
“为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您应当知晓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并确保食品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审查细则(试行)》第二章第一节的通用要求……”

近日,江苏省高邮市申请开食品店的市民薛晓慧从高邮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殷星手中接过一份《食品经营许可承诺告知书》。经过反复阅读推敲,薛晓慧郑重地在承诺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签字后第二天,薛晓慧就顺利地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手中拿到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月14日以来,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对小食杂店许可实行“承诺告知制”。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监管部门可以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之后30个工作日内,对以承诺告知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要求等情况。

食品经营许可承诺告知是该局的优化服务举措。而此前,小食杂店要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市场监管部门登门检查,合格后才能申领许可证,如今,大大缩短了办证时间。

与此同时,该局还推出了食品小作坊登记优化准入服务,提高食品小作坊登记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工作效能,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

该局局长徐晓君表示:“我们将认真梳理‘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剖析申请人反映强烈的难点和堵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以更加务实的作风跑出服务新高度、跑出便民加速度、跑出群众满意度,确保落实改革任务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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