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2/12/19 15:50:08,浏览:1375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太仓市各行各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持续改进经营业绩,增强太仓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太仓市于去年9月设立了市长质量奖,并相继出台了《太仓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太仓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程序》等规定,按照上述相关规定,今年9月该市启动首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太仓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评审主要依托《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度不超过2个,有效期为3年,期满可重新申请,当年申报企业达不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市政府对获奖企业或组织授予证书,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