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9/09 08:41:36,浏览:2188
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宿迁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容错机制,于8月30日出台了《宿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冒用注册商标、明码标价内容不全等50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在具体条款设置上,免罚清单在不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前提下,围绕市场主体实际经营过程中密切相关问题,梳理了当前困扰诸多市场主体的广告宣传、商标使用、食品标签标注、电子商务经营、证照登记规范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明确对列入《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属于首次轻微违法、能够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不予处罚的当事人,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提醒告诫、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