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局强化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
发布:2012/12/31 14:18:51,浏览:1297

为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及其司法鉴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行为,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的功能作用,连云港局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强化机构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靠性,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

司法鉴定工作质量是司法鉴定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认定,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认证认可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司法鉴定机构根据认证认可的要求,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对影响鉴定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使所有鉴定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全面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确保司法鉴定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为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化服务。

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机构自2010年开展机构资质认定以来,各鉴定机构都拥有专业司法鉴定人员和固定工作场所,具有相应的司法鉴定能力,全部建立了质量管理手册,基本保持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要求,按照管理制度及程序文件运行要求,在分析检测基础上,做到鉴定有记录,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论报告。根据《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规定要求, 今年连云港局组织对5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监督评审,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赣榆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东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灌云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灌南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5家机构均通过专家的监督评审,通过资质许可和计量认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随后,连云港局配合司法局、司法鉴定协会对机构实施了新评审准则的培训,并与司法局联合下发了《连云港司法局、质监局关于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行为。

连云港局在定期检查司法鉴定机构的同时,推行五查方法开展日常巡查。五查即一查机构有无做好全员培训,所长、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以及鉴定人是否熟悉《准则》以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二查机构预防措施及改进。机构在识别了不符合工作时,有无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不符合工作的再次发生;在确定了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时,是否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的可能性并借机改进。三查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应当妥善保存,避免原始信息或者数据的丢失或者改动,并为委托人保密。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鉴定文书副本等技术记录均应当归档并按适当的期限保存。四查机构内部审核的有效性。每年度的内部审核活动是否覆盖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工作地点的所有活动。审核人员有无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持证上岗。五查管理评审的有效性。机构负责人是否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定期地对管理体系和鉴定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2013年,连云港局认证认可工作将以全面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为抓手,不断强化监管手段,大力推进新实施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全面建立获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准确掌握机构变化。通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认证机构监督检查、巡查,提高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性,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连云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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