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12/24 08:35:56,浏览:303
今年以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规范化治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有人员管理、有制度遵循、有能力落实、有机制监督”的总体思路,9月,省局在徐州市召开全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清单。11月,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治理座谈会召开后,我省在泰州召开全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座谈会,迅速传达贯彻总局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入场销售者档案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确保入场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
二是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治理。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农业部等四部门开展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要求,持续开展生猪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市场排查工作,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专项治理中,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7233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3141人次。
三是推进批发市场提档升级。按照统一市场准入标准、统一提升快检能力、统一销售信息公示“三统一”要求,指导地方出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标准,利用信息化手段培树一批典型市场。淮安、南京、苏州、常州等地先后建成“透明市场”“放心市场”“智慧市场”等,进一步提升批发市场规范化水平。
四是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各地以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食材集中配送单位为重点,利用市场准入、检验检测等手段推行电子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统一票据,进一步强化强化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管理,及时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逐步实现市场内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流向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