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17条举措 护航南京自贸片区建设
发布:2020/01/06 08:46:30,浏览:283

1月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打造高质量司法护航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建设的17条举措》。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坚介绍,彰显南京特色,全市法院将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技术成果的保护,依法支持南京片区打造“研发特区”“芯片之城”“基因之城”。充分发挥南京法院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重要枢纽城市法院的区位优势,依法行使涉外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办理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等司法协助请求,增强司法国际影响力公信力。

主动对接南京片区扩大开放、制度创新、营商环境、纠纷解决等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市法院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市法院开发3个“不见面”平台,实现立案、证据交换、庭审环节的“不见面”办理;整合四大公开平台,在诉服中心嵌入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向当事人动态公开案件信息;设置当事人、律师、检察官、人民陪审员、社会公众5个诉讼事务专用通道,将诉讼服务从网上立案等事前服务向电子送达、预约法官、证据交换、互联网庭审、网上诉讼正卷公开等事中、事后服务延伸。推动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加强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建设,让南京片区权利人的胜诉权益更快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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