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六部分,专门论述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为我们在新时代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供了认识论和方法论,更加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制度目标和方向,“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全面认识把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和重大意义
《决定》创新性地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三项制度构成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过程中一切经济工作和活动的制度依照。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我国在经济领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三项制度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产权明晰的所有制制度是经济制度之本、是效率之源,所有制决定了分配方式,决定着资源配置主体及其权利。反之,三者之间也有反向促进作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制度,内在地需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配合与支撑。而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和宏观调控有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并促进了前两项制度的有效性和优越性。三项制度之间具有内生的互动性,不可或缺。
基本经济制度是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部分,对经济制度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决定性影响。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这一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符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制度保障要求,对于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遵循和保障
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着经济制度体系的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三项制度构成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着我国经济制度体系的社会主义属性,对其的坚持和完善决定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式能否成功落实、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亟须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等制度和政策体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保障我国经济制度体系社会主义属性的同时,又能调动各种公有和非公所有制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特别是能使民营经济发挥“56789”的重要作用(即创造了50%以上的GDP、60%左右的投资、70%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拥有95%以上的市场主体)。
当然,当前我国这些制度、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因此,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坚持和完善”的战略部署。比如,提出要鼓励勤劳致富,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这一分配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分配机制的健全,将极大地调动社会各类资源要素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将知识、技术、管理特别是数据也纳入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既符合知识经济、创新经济、数据经济时代的发展需求,更能够促进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3个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持和完善,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
三项制度构成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了一个内在相互联系、支撑和促进的完整的经济制度体系,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遵循和制度保障。能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式能否实现。
深化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由之路
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需要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针对当前改革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深化改革开放、实现创新发展。具体思路如下:
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企创新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按照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继续推动国资管理向管资本增值保值转变,加大授权力度,赋予国企改革创新发展的主动权,推动国企分类改革,提升其主营业务的质量和效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内部管理激励机制中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绩效考核机制中,将国企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工作作为一项指标。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竞争性领域国企的混改,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形成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相得益彰的经济组合,共同支撑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深化制度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继续完善法治环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保障、维护民企民资小微经济主体的合法经营权益,地方政府更多以市场化手段推进“去、降、补”改革;要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加大减税降负力度,营造法治化、公平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深化分配制度和机制改革创新,健全全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健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调节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既要提升效率、做大蛋糕,更要兼顾公平、分好蛋糕。要鼓励勤劳致富,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结构。在形成社会稳定器的同时,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四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包括体制机制、制度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在内全部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效益,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深化“放、管、服”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深化财税、投融资等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资源配置的作用,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创造力,健全顺应经济形势变化的供需端兼顾的、调控有度的宏观经济制度政策体系,完善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改革、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区域);完善开放型经济的制度建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