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更好环境坚定支持 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发布:2020/01/06 10:55:21,浏览:947

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一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作为党和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最新纲领性文件,围绕营造更公平更完善的营商环境,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等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

广东是民营经济发展大省,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GDP、60%左右的投资、70%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拥有95%以上的市场主体;在2019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上,广东入围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和资产总额均位居全国第一;2019年上半年,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增幅保持了高于全省的增幅。毫无疑问,广东民营经济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基本力量。

中央颁布的《意见》,对我们更好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推动作用。

构建民营企业更好发展的平等的制度环境

判断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好坏,焦点在于能否保障其与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市场主体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获得公平竞争的条件。因此,公平、平等构成了《意见》的主要关键词。强调以平等的规则或原则构建民营企业更好发展的制度环境,既是构建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也是基于支持民营企业在实践中战胜所遇到的发展阻力和障碍的现实需要,因而必须从制度层面强化顶层设计,保障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在与基本经济制度匹配的相应制度体系的建设与实施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毋庸讳言,民营企业在实践中确实遇到了某些发展障碍,如社会某些歧视、贬低民营企业的观念仍未清除,一些怀疑、否定民营经济的言论时而泛起;很多民营企业也遇到市场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中标难、维权难、转型难等一些发展中的困难。这些问题,除主观状况外,从外部因素看,主要体现为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能不能毫不动摇地坚持,并予以全面贯彻,让民营企业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公平的竞争条件的问题。因此,《意见》强调确立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于民营企业的更好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

增强支持力度、广辟支持路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民营企业的发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从时间维度看,其发展的历史积淀还有不足;从空间维度看,市场上的企业主体中,中小微企业群体中的绝大多数属于民营企业范畴,市场地位也不一定很强。因此,民营企业遇到的某些不平等待遇,既要以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去解决,也要更好发挥政府职能去支持其发展,以维护市场活力和竞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就业和民生。

为此,《意见》按照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从多方面提出了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力度与路径。一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支持,要求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并要求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包括招标环节在内的涉及市场准入的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特别是传统上垄断性程度较大的领域必须进一步开放,公平引入民营企业平等参与。二是加大对民营企业财税与金融政策支持,要求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切实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费用,体现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并对金融机构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中落实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的监管政策。三是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的支持,提出积极探索建立为优质民营企业增信的新机制,提出对优质民营企业实施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并提高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拖欠失信成本,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四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维护合法财产权益的支持,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避免因诉讼等事由产生不适当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问题,并对以往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开展持续甄别纠正等;五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因素及舆论支持,支持优秀民营企业家在社会组织中任职,并加强舆论引导,既讲好正面介绍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故事,又要坚决抵制和及时批驳那些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

积极引导、增强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实现民营企业的更好发展,既要做好外部营商环境建设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确保规则和秩序的公平公正,又要促进民营企业自身的改革创新,使之不断增强自强自立的能力,成为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从《意见》中可以看到,中央在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方面给予了明确支持和引导。首先,民营企业要着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身制度建设,这将有利于提升民营企业决策的科学性、企业治理的规范性。其次,国家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高科技领域的研发和转化,并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相应为民营企业人才引进与评定提供平等条件;优秀的民营企业应该进一步完善研发创新功能、完善鼓励研发的管理运营机制,使其能够形成参与国家创新和重大项目的实力。再次,国家不仅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培育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同时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积极引导,支持它们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让广大民营企业心无旁骛做实业,更好弘扬工匠精神,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全面强化民营企业的发展根基,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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