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发布:2020/01/09 08:49:22,浏览:35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就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出八项主要任务。一是基层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国务院部门要参照试点做法,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确定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于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三是基层政府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四是基层政府要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五是基层政府要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六是基层政府要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让办事服务更透明,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七是基层政府要健全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机制。八是基层政府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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