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在南京召开
发布:2020/01/16 08:46:36,浏览:324

1月13日,《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在南京召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高建新和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慧萍分别对《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解读,省市场监管局冯新南副局长主持宣贯培训会。

《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省政府第132号令发布,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省级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章。本次培训从《办法》的立法背景和过程、立法总体考虑、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同时对细化完善相关配套规则、按照要求开展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和立法评估工作、探索开展长三角合作等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建议。

会上,冯新南就《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学习研究,积极推动尽快提出法规的配套规则;二要广泛深入做好宣贯培训,努力营造全省消费品召回良好生态;三要多措并举抓好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江苏召回管理工作水平。

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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