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3/17 09:03:23,浏览:731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部门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全省各类现行政策措施进行排查梳理,凡是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和标准的,一律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部署开展清理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加快企业复产复工,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我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重点是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四方面的规定和做法。
清理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清理范围和重点,把握清理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主体全面参与、清理对象不留死角。在做好清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审查标准,规范履行审查程序,切实做好2020年1月1日起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清理工作指导,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共性问题,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