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4/03 09:02:26,浏览:1002
近日,苏州市出台了《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和系列实施细则,其中,《苏州市质量品牌建设奖励实施细则》《苏州市标准化资助实施细则》《苏州市国际专利、国际商标奖励实施细则》等三项重磅奖励措施由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制订,为助力本地企业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
一是激发企业“驱动力”。《苏州市质量品牌建设奖励实施细则》主要激励企业从源头加强自身的质量品牌建设。本次新奖励政策中,“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奖励由原先的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同时新设立“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奖励政策,填补奖励空缺,奖励100万元。除国家级、省级奖项之外,明确对市级层面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企业也给予相应奖励。本次实施细则出台后,预计每年约有1200万元用于苏州企业质量奖励。
二是强健企业“稳脚跟”。《苏州市标准化资助实施细则》明确,主导国际标准制研制和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的资助;主导国家标准研制和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的资助;同时对开展国内外重大标准化活动、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主席和注册专家、标准化服务机构、地方标准研制等项目给予资助。2020年,全市力争完成国际标准、国家级标准累计超6400项。
三是助力企业“走出去”。《苏州市国际专利、国际商标奖励实施细则》对企业通过 PCT(专利合作条约)和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授权的专利以及通过马德里体系新注册的国际商标的给予奖励,同一申请人年度奖励经费最高 100 万元。2020年,全市力争完成PCT专利申请累计突破100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