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监局:出租车头枕广告屏安全性不能确定
发布:2013/01/10 14:51:34,浏览:1224

出租车内液晶广告屏到底会不会对后排乘客构成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持续引发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安装方触动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触动传媒)称“上海四成出租车广告屏通过了‘安全测试’”。对此,上海市质监局近日表示,报告仅显示送检汽车头枕符合规范要求,但不足以说明广告屏本身的安全性。

据了解,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于20125月出具了关于触动传媒生产制造的“TM04型汽车座椅头枕的3C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是按照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品3C认证关于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依据《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相关要求,对送样的“TM04型汽车座椅头枕的位置及尺寸、强度和吸能性进行了检测,并判定为合格。

然而,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定义的汽车座椅头枕的概念是“用于限制成年乘员头部相对其躯干后移,以减轻在发生碰撞事故时颈椎可能受到的损伤程度的装置”。因此,该标准主要目的是保护安装头枕的本座椅乘员的安全性,同时也涉及到了一些对后方乘员的保护内容,具体表现在对头枕后部的吸能性试验中。

所以,后部吸能性试验是针对头枕总成进行,且按照标准要求“撞击方向位于纵向平面内并与铅锤方向成45度角”。就受检的汽车座椅头枕而言,试验时撞击点位于头枕的后上部边缘,撞击头型并未直接接触头枕上所安装的广告屏。另外,标准中也没有针对类似广告屏装置的具体技术要求。因此,该试验报告不足以说明广告屏本身的安全性。

目前,我国对汽车整车新产品有着严格的技术要求,包括公告检测和3C认证试验。后期头枕安装的广告屏属于汽车改装的范畴,对于此类产品,上海市质监局表示将积极配合出租车行业的相关管理部门,结合行业实际使用特点,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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