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场监管局“五突出”扎实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发布:2020/11/12 07:50:58,浏览:598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高站位、高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突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依托张贴公告、发放资料、电子显示屏、微信、QQ等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在街道宣传栏、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在食品餐饮单位微信群发布“长江江鲜”等野生鱼类的品种信息,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不经营、不购买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是突出主体登记,严控市场准入。充分发挥注册登记职能作用,对新申请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企业,涉及野生渔业捕捞和餐饮加工及仓储运输服务的投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摸清现有餐饮、水产品销售企业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野生、湖鲜、江/湖刀)等字样的企业底数,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不合规企业的整改工作,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三是突出广告监管,规范经营秩序。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关键词,依托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广告监测平台和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全面加强线上线下广告信息检查监测,同时约谈辖区美团和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督促其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对平台内网络餐饮经营者的广告宣传用语进行排查,对相关违规宣传用语及时删除,坚决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交易行为。

四是突出执法检查,形成震慑效应。一方面,通过开展摸底筛查、日常巡查、网上排查、举报调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动态掌握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督促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另一方面,注重全链条打击,把好从捕捞地源头到生产加工企业、餐馆饭店、交易市场、运输路线、电商平台、广告发布等各个环节执法检查关口,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要求,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倒逼相关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

五是突出机制优化,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早查夜查工作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在早上8点前、晚上6点后(含节假日)对辖区特别是主城区和景区的餐饮单位、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对象开展不间断突击检查,早上检查以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为主、夜间检查以规模较大的餐饮单位为主,督促相关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采购、销售、加工来自于禁捕流域的水产品,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广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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