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3/19 16:37:37,浏览:775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励引导全市各行业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公开公示等程序,近日,宿迁印发《市政府关于授予2020年度宿迁市市长质量奖和质量管理优秀奖的决定》(宿政发〔2021〕12号)。5家企业被授予2020年度宿迁市长质量奖,10家企业被授予2020年度宿迁市质量管理优秀奖。
依据《宿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将对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优秀奖的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近年来,宿迁市持续强化质量意识,积极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培育机制,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注重品牌建设、追求卓越绩效,全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其中,市长质量奖于2010年首次评选,每年评选一次,累计培育了市长质量奖企业27家、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质量管理优秀奖)3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