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市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质量兴市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加强质量工作,并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我市质量总体水平达到苏北领先、省内一流,全社会质量意识显著增强,质量工作对徐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2012年年初,国务院出台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省政府于7月印发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我市认真贯彻并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意见》以建设质量强市为主线,提出了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徐州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并进一步细致描绘了十二五期间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三大质量的具体目标。《意见》将提升产品质量放在首位,提出到2015年,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级、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以及主要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95%和96%以上,争创国家质量奖1个、江苏省质量奖1个和徐州市市长质量奖5个;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江苏区域名牌各1个,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2个,江苏名牌达150个,中国驰名商标达12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达140件;培育江苏服务业名牌企业5家,徐州服务业名牌企业20家;所有的县(市、区)全面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并达到省级考核标准。
为实现上述质量建设目标,《意见》提出了“深化质量振兴、强化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机制、夯实质量基础”等四条工作路径和十七项工作内容。在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同时紧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逐项细化指标,力求务实创新。如,在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方面,努力实现国际标准化新突破,制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分别达到50、80和50项,制定企业联盟标准50项,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达到500项;在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全面推进“诚信徐州”建设,健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促进社会诚信意识普遍提高,不断营造更加放心的投资环境、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在健全质量工作机制方面,加强质量促进方面的立法研究,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法规和规章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质量强市法治环境。在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方面,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市级财政对获得徐州市市长质量奖、省级及以上质量奖和名牌产品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资金。在加强质量创新能力建设方面,通过编写宏观质量分析报告、开展质量竞争力测评活动和建立卓越绩效孵化基地,加强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逐步提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率。
为确保质量强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并在任务指标分解、强化考核奖惩、经费投入使用等方面制定相关措施,为质量强市建设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