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6/29 14:17:06,浏览:41470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安排部署2021年度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要求各地以年度信用等级为依据和基础,切实推进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特殊食品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将分级分类监管作为今年特殊食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监管举措。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和要求,依据特殊食品生产企业2020年度信用等级,积极开展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A级)、基本守信(B级)和失信(C级)的生产企业,分别采取简化监管、常规监管和严格监管的措施。
三是严格等级标准,推进信息采录。要根据评定标准和辖区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方法,科学合理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梯度,体现政策导向和监管要求,为后续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支撑。要继续推进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特殊食品智慧监管平台、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加快实现监督检查数据和信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双向适时推送,不断提升系统的使用率和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