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检部门如何当好食品安全守护者的思考
发布:2012/06/26 15:30:08,浏览:1495

刘睿 贾玉奎 王琳

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关,是质检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把好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是当前质检系统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体现。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键在于全心全意抓落实,真抓实干,把中央和质检总局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需要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尽职履责,创新监管模式,这样才能最终实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目标。

4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考察了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重点考察了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质检工作尤其是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殷切期盼,质检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上重要的一环,尽职履责,当好食品安全的守卫者,责无旁贷。

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判断工作好坏的最高标准。只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才能实现社会和谐,构建美好社会。

胡锦涛总书记考察质检部门,反映出党中央关注民生、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显示出中央对质检工作尤其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质检部门是管质量的部门,在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采用多部门分段监管的体制下,质监部门肩负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的重要责任。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承担着为进出口食品安全把关的职责。因此,维护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关,是质检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质检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全国上下正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李源潮同志也指出,创先争优就是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可见,把人民重视的事情放在心上,立足本职岗位,勇挑工作重担,创造一流业绩,使人民群众得实惠,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所在,意义所在。

质检总局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质检系统工作特点,确定了“以质取胜、创先争优”的活动主题,明确要求全系统要在产品质量上创先争优、在工作质量上创先争优、在队伍质量上创先争优,使质检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自始至终注重质量、体现质量、突出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质检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把好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质检系统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体现。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于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的建设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尽职尽责,保国安民,才能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真正体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键在于全心全意抓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但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够顺畅,配套法规体系不够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等有待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尚未统一,企业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有些地方政府存在保护主义思想,个别监管人员执法不公、权大于法、推诿扯皮等现象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情况决定了我国目前正处于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也决定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巨大,困难重重。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习近平同志指出,抓落实是领导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质检系统上下齐心、真抓实干,把中央和质检总局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质检总局新一届党组在今年年初的质检工作会议上,就对质检系统打好食品质量安全翻身仗作出了明确部署,此后又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关于食品监管工作指示精神,明确加强质检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这些举措表现出总局党组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归根结底是一种对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全系统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的重托放在心上,坚决履职,坚定履职;需要把准定位,按照职责要求,不缺位,不失位,不越位;需要全面推进“一转变五加强”,加强风险分析,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实现从严监管。

我们相信,在质检总局党组的领导下,质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信心,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从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做起,一定能不辜负总书记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坚决打好食品质量安全翻身仗”,实现质检工作会议确定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目标。

(作者单位为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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