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记者购买的两款电极式暖手器的内、外对照。“一个基座两个棒”是最明显的特征。
每到冬天,储热式电热暖手器(俗称电暖袋、暖手宝)爆炸伤人、引发火灾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而从以往案例来看,事故的“主角”多为已被我国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电极式暖手器。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市场发现,一些电极式暖手器仍在销售。许多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买回家的不是一份温暖,而是一份危险。业内专家提醒,辨别暖手器质量最简便的方式是看价格,如果暖手器售价在30元以下,您在购买的时候就需要特别留心了。
“温暖手雷”仍在售
早在2006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国标《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规定,“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或可能成为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带电部件直接接触。电极不应用于加热液体”。2010年11月,新国标《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对电热水袋等电热暖手器的承重能力、温度升高、断电情况等作出具体规定。由于存在发生漏电和爆裂危险,电极式暖手器被禁止生产销售。
虽然已被禁售数年,但记者走访北京市场却发现,这种“温暖手雷”在一些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仍可以买到。
“如果是电极式的,用手捏一下里面的发热体,能够捏出电极的位置,一个基座带两个棒。”储热式电热暖手器国标主要起草人刘向东告诉记者,电热丝或电热管式的电暖袋,里面一般比较柔软,摸不出硬的金属棒。据介绍,电暖袋中的两个金属头是正负两个电极,袋内的土黄色液体是导电的电解质溶液。由此可以判断,这两个电暖袋都是电极式电暖袋,生产企业分别是慈溪市长河恒茂电器厂和慈溪市迅伟电器厂。
30元以下的最好别买
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徐东生介绍,电暖袋是一种相对小众的应季性商品,在我国南方使用较多,生产企业也主要集中在南方。从近几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看,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比如,2011年三季度甘肃省质监局在兰州市抽查了17家流通企业经销的29批次产品,企业和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零。
刘向东表示,电极式电暖袋是通过电极的电解电离作用加热液体,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由于电极直接接触液体,加上使用电暖袋时一般用手抱着,如果袋中液体不慎渗漏,此时若插着电源充电,就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另外,电极式电暖袋加热很快,一般数分钟即可完成,电极功率不稳定,水压如果迅速膨胀,易导致爆炸。
据悉,质量合格的电暖袋必须达到双重绝缘,并且要有泄压装置。产品零部件必须安装通过
业内人士提醒,普通消费者购买电暖袋时,应做到“一看二摸”:首先要看一下商品外包装及相关说明,有些直接标注着是电极式还是电热丝式;其次,如果是柔性电暖袋,要用手摸一下其发热体,如果感觉内有两根类似于金属棒的东西,基本就可以判定其为电极式电暖袋。
警惕超期“服役”
记者在金河谷商城购买电暖袋时,以“冬天快过完了,再不卖就卖不动了”为由,与商家进行讨价还价。可商家直言,电暖袋没有保质期,今年卖不完明年可以接着卖。从商品外包装看,许多电暖袋也并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有些消费者买了电暖袋后,也可能连续使用数年不更换。
电暖袋真的是可以无限期存储和使用吗?专家提示,电暖袋也有使用期限,如“超期服役”可能给用户带来安全隐患。根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家用电器有相应的安全使用年限。其中,电暖袋、暖手宝等一些小家电安全使用年限一般为2~3年。电器过了安全使用年限后,最好不要再使用。电暖袋如果超期“服役”,其绝缘性能和受压程度等性能都会下降,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所以,购买电暖袋时,需要注意生产日期,使用时需要及时更换。(朱祝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