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中差评 售后就泡汤——网购侵权乱象调查系列报道之二
发布:2013/03/18 15:30:49,浏览:955

不少网络卖家都在网店里明确标出“拒绝中差评”或“不接受差评”等字样。

“不经沟通,轻易给中差评者,本店将一律不售后,并将其名单打入‘黑名单’。”

“因物流损坏原因给予本店中差评,买家将不享受售后服务。”

“对于那些恶意和执意给中差评的买家,我们有权拒绝质保一年及一切售后服务。”

以上条款是一些网购卖家在商品与服务说明中公开列出的条款,如果买家购买商品后因种种原因给予店铺中差评,其在售后服务上将获得“不”或“拒绝”待遇。通俗讲,即“你给中差评,我不给售后”。此类条款是否合理?算不算公开不讲理?买家、卖家、网购平台以及业内人士,对此又如何看?

北京消费者刘威近日向记者反映称,天气变暖,自己打算在网上淘一些春装,却发现有些商铺公开在条款说明中表示,买家购物后如果发现商品或服务存在问题,不与卖家沟通,直接给予中差评,将享受不到售后服务。更有态度强硬的卖家明确写出,一旦买家给出中差评,除不提供售后外,还会将其“拉黑”。

无独有偶,湖北的潘小姐最近在网上购买了一套洁具,由于送货时间延误了两次,虽然产品质量没问题,但她还是直接给了中评。她随后发现,卖家在“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确规定“支持7天无条件退换货,1年免费维修(不与卖家沟通而给中差评除外)”。虽然洁具目前没什么问题,但她对此条款的合理性产生了怀疑,“这不是一种威胁吗?”

记者搜索发现,网购中有不少涉及网购评价与售后关系的卖家“霸王”规定,尤其以淘宝网上的一些个体卖家为甚。37,一位在淘宝网开店销售浴桶的金老板向记者解释此类条款称,“你有什么问题,我都给你解决好,但是你不要一来就直接差评,因为这影响到店铺诚信形象与创收”。并一再强调自己销售的浴桶不存在质量问题,主要看消费者对浴桶款式满不满意,如果对颜色不满意,那没办法,据此给出中差评,就属于无理取闹。“反正有问题我都给解决好,放心吧。”

对此,淘宝网客服人员表示,在交易成功后,如果发现物品存在质量不过关或款式大小不合适等问题,而给了中差评,卖家据此不给退换货,买家可以自行申请售后维权。订单完成15天内是售后维权期,此时遇到问题,可通过订单所在网页申请售后维权,把退换货的要求发送给卖家,如果卖家拒绝了此要求,即可申请淘宝人工小二介入,之后由专业小二判定事情最终处理结果,给买家一个公平公正的交待。

负责网购投诉处理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姚建芳指出,卖家关于中差评和售后的条款规定,类似于霸王条款、格式条款,平时接到的网购投诉中,有不少就是这种情况,买家实现不了无条件退换货,一般会有附加条件。比如,手机数码产品,买家购买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申请退换货等售后,但一些商家要求买家提供权威机构开具的检测单据,确认存在问题后,才提供售后服务。

那么,关于产品的售后服务,法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以工业产品为例,《工业产品售后服务 总则》(GB/T16784-2008)规定,供应方应制定产品售后服务标准或文件,作为售后服务活动的技术依据,售后服务标准或文件不得低于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另外,该标准规定,在规定的贮存期、保证期内,产品发生设计、制造质量问题时,由供方进行修复、更换、退货。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只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存在其他一些问题,卖家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给不给“中差评”无关。那么,“你给中差评,我不给售后”的类似条款,将售后服务套上了附件条件,明显不合理。

“看上去有点霸道,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毕竟中差评代表着消费者购物的建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说,卖家以买家商品评价好坏来决定是否提供售后,明显不合适。此类条款很可能会吓跑买家,不利于店铺长远发展。

同时,莫岱青表示,一些卖家,尤其是淘宝网卖家,制定此类条款,也掺杂有出于无奈的因素。因为商品好评对于卖家信誉至关重要,而网购中存在不少恶意给予中差评的行为,甚至催生了职业差评师职业,导致一些信誉不错的小网店,在商品评价上“被黑”而倒闭,这也折射出网购商品评价制度仍然有待完善,卖家、淘宝网客服接受采访时均提到这一点。

但专家指出,即便目前的网购商品评价存在一些漏洞,卖家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提供不合规定的有条件售后,因为这直接损害消费者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东认为,将商品中差评与售后服务挂钩,这种条款对买方不发生效力。因为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此类条款等于对卖家应尽的义务进行了限制,将无条件履行义务变成了有条件,同时也排除了买家应享有的正规合法售后权利,属于无效条款。(朱祝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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