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护春耕——国家质检总局开展化肥执法打假集中行动采访记
发布:2013/03/20 15:33:31,浏览:971

眼下,正值农村春耕备耕时间,化肥产品的生产销售逐渐火暴,在黑龙江省绥化市的大街上,随处可见运输化肥的车辆穿梭不息。

有没有产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协议?多肽缓释肥料里加了什么缓释原料?产品外包装袋上为何只标注企业标准,而未标注强制性国家标准?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的一个个问题“直中要害”。311,记者跟随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以下简称执法司)督察组,奔赴黑龙江省绥化市,开展“质检利剑”化肥执法打假集中行动。

初春的绥化,温度仍然逼近零下10,穿保暖裤仍会被冻得瑟瑟发抖,但执法人员的热情异常高涨,查处前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兴奋中带有一丝神秘。原来,为确保执法查处稳、准、狠,执法司提前挑选全国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对群众反映强烈、有过违法记录的化肥生产企业开展暗访摸排,从外围对企业违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到达企业门口之前,车上所有人,除个别前期参与摸排的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外,都不知道即将检查的企业“姓甚名谁”。根据质检总局的统一指挥,在办案能手的引导下,哈尔滨市与绥化市稽查执法大队联合组织精干力量,连续对多家涉嫌违法化肥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突击检查。

同一天,在“统一时间、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严格要求下,黑龙江、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川、湖南、湖北11个省(区)质监局,对88个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集中行动,重点打击化肥偷减有效养分和标志欺诈等违法行为。其中,执法司派出4个督察组,现场督导。

“从检查情况看,个别化肥生产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包装标志不规范,混淆有效成分和总养分含量的概念,以此来误导消费者。”不小心崴了脚的黑龙江省质监局执法督查处副处长金明,一瘸一拐,带头冲在执法检查的第一线。检查间隙,金明告诉记者,自2007年开始,黑龙江省质监系统在春耕备耕期间开展质监护农“春雷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经过6年的“春雷行动”,全省农资产品质量逐年提升。下一步,将加大对查出问题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购买农资产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前不久,我们对全省化肥生产企业统一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结果出来后,将把检验结果贴到村级公示板上,向关心化肥质量的农民公布。”

记者314从执法司获悉,2013年“质检利剑”化肥打假战役,行动现场发现有虚假标注有效成分含量、违规改变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现场抽检化肥产品139批次,目前已检出18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查获不合格化肥400余吨。现场发现的情况包括:有的企业生产的成品复混肥包装袋内已放入合格证,却挂上“待检”字样标牌;有的企业生产的复混肥用杂皮袋灌装后,放在成品库内,挂上半成品的标志牌,没有规格、等级、含量等产品基本信息,只用笔在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日期,在出厂前再进行最终包装;还有的企业在标称总养分51的复合肥料包装袋上标注“试制品”,涉嫌无证生产。目前,现场发现的一些涉嫌违法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统计,近年来的假劣化肥坑农害农案件,主要存在偷减养分、虚假标注、无证生产等问题。比如,一些不法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故意减少化肥有效养分含量,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可以节省成本45元左右;一些不法企业钻法律和标准空子,在产品标志上误导农民,如“金尿素”产品,其实际含氮量远未达到尿素产品标准规定的46%

据悉,2013年,全国质检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包括继续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利剑行动”,对农资生产企业集中、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开展区域整治等。下一步,各地质监部门将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案件线索摸排、案件曝光、案件评析、技术执法等举措,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主攻方向,严厉打击带有“潜规则”的质量违法行为,切实服务“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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