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04/16 11:03:30,浏览:1160
该计划明确了争创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细化目标任务分工,明确了责任部门并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此外,计划还将争创工作范围从苏州市区扩大到整个大市,将争创工作内容从三大质量(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拓展为五大质量(增加环境、经济运行质量),同步开展国家级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重点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和民生质量改善,力争在争创工作上体现苏州特色。
为确保“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工作的顺利开展,苏州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苏州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近期还将出台争创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争创工作2013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