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沟通双方化解质量纠纷
发布:2013/04/17 15:00:17,浏览:1032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质监分局接到举报,德州市庆云宏达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举报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客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且已由山东电视台曝光。

接到举报后,该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进行情况调查,发现该公司与德州庆云宏达交通客运有限公司由于售后服务不到位,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在产品质量问题和退车、保修、赔偿等方面有很大争议。

该分局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于410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申诉人提出退车、退款,并要求100余万元的损失赔偿。该分局调解人员以“服务、法治、创新、和谐”理念为指导,经过细致、耐心的调解,帮助企业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工作。双方由各执一词转变为相互谅解,最终达成共识,被申诉人给予申诉人车辆集中维修、适当延长保修期、补偿费用。三方签订了《产品质量争议调解书》,最后双方都表示十分满意,握手言和,并感谢质监局工作人员为此做出的努力。

通过这起质量纠纷的调解,体现了质监部门“和谐执法、阳光办案”的宗旨,不仅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而且得到了纠纷双方的赞同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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