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措并举强化全市电梯安全监管
发布:2012/07/17 09:16:25,浏览:1601

7月13日,南京市质监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现场工作会,通过总结通报上半年全市电梯安全工作及监督检查情况,交流电梯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剖析重点案例,不断强化电梯安全管理。
据悉,南京电梯建设起步早、进程快,与同类城市相比,具有维保单位多、住宅电梯数量增长快、老旧住宅电梯多等特点。据统计,截止到6月30日,我市有电梯40833台,在用38806台,使用单位5092家,维保单位128家。全市有取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7594名,取证的电梯操作人员6960名。上半年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列入统计范围内的电梯安全事故,但部分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规章制度不落实情况仍存在。
南京市质监局始终将电梯安全管理作为该局的一项重点工作,2012年通过开展电梯专项整治,全面宣传《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加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及后处理,围绕举报投诉热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梯监管法制建设,筹建电梯快速救援网络,对老旧电梯开展安全评价等措施保障全市电梯安全运行。
其中,今年3月1日,全国首部针对电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后,南京市质监局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广场咨询活动、“四进”(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四上”(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网站),在社区、公共场所向市民开展广泛宣传,并对2127家电梯使用单位、128家电梯生产单位进行培训,对电梯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进行全员培训。
今年,南京市质监系统加大了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及后处理,上半年共出动857人次,检查使用单位282家次,发现电梯安全隐患93项,立案查处20起;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全国率先实施100%检查,突出督查现场电梯设备本体维护保养是否到位,严肃处理不依法维保或维保质量低下的维保单位,初步形成电梯维保单位退出机制,截至6月底,市质监局共检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68家,占全年检查总数的53%。
除了加强监督检查,南京市质监局突出从投诉举报查找共性问题,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电梯投诉举报366起,问题主要集中在:1、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未张贴;2、电梯报警装置失效;3、停电或系统故障引起的关人、异常停梯、死机、失速、乱层(溜层);4、光幕及安全触板损坏较多,防夹人感应不灵;5、噪音大;6、机房无空调,过度产生热量,抱闸变软;7、选层召唤失效、外呼内选损坏较严重;8、底坑防水未做好,漏水,反复处理不到位;9、物业不及时联系维修;10、设备运行故障率较高。围绕这些共性问题,南京市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共立案处罚电梯违法行为2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件。
为加强电梯救援保障,南京市质监局表示已筹建全市电梯快速救援网络,利用各维保单位现行设在全市的站点,合理布局建成42个快速救援站点,固定全市电梯位置,试点设置统一的电梯应急救援电话,实现电梯应急网格化和快速救援。目前,电梯快速救援网络已于5月初通过了平台验收,第一批试点500台电梯数据已导入,并开展了试运行。
此外,上半年,南京市质监局在保证安全监察不缺位的前提下,配合住建部门对阳光广场、月光广场等涉及到5个区28个住宅小区45幢楼93部电梯开展安全技术评价,与相关部门一起,努力破解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整改难的问题。
会上,南京市质监局还对上半年由于维保原因导致电梯复检率较高的维保单位名单,依法查处的电梯典型案例,关人故障应急响应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一)2012年上半年,由于维保原因导致电梯定期检验一次检验合格率较低(复检率较高)的9位维保单位名单:

1、南京利福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江苏紫鑫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3、溧水县纵横电梯有限公司、

4、南京苏高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5、南京协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6、江苏浙奥电梯有限公司、

7、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8、南京骏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9、南京宁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二)2012年依法查处的电梯典型案例:

1、白下普华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将大厦2部电梯内的三方对讲机拆除,使电梯关人后无法与外界联系得到及时解救,违反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责令改正,处罚款1.75万。

2、南京青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未及时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违反《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此案是《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实施后,依据《条例》处理的第一案。

3、南京跃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关人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救援,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责令改正,处罚款1万元。

4、星玛电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电梯作业人员不能持续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责令改正,处罚款1.5万元。

5、南京迪康电梯有限公司超资质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注销行政许可资质,退出维修保养市场。

(三)关人故障应急响应抽查情况:

2012年上半年,市质监局组织对81家维保单位电梯困人及时救援情况的监督抽查,占全市维保单位的抽查总数的63%。抽查结果有8家在抽查中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在半个小时内赶到困人现场,到达时间最长的达131分钟。

应急响应不及时的维保单位:

1 南京楚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131分钟

2 星玛电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54分钟

3 南京信嘉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2分钟

4 南京新港机电电梯工程有限公司50分钟

5 南京科捷电梯有限公司45分钟

6 南京绿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41分钟

7 江苏紫鑫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40分钟

8 南京骏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34分钟

对上述单位,南京市质监局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将把检查结果纳入今年的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价和电梯生产单位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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