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树平:抓好绩效考核 提升工作水平
发布:2013/06/17 09:44:02,浏览:1205

613,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3年总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考核指标。支树平要求,全系统必须高度重视绩效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支树平指出,绩效考核对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工作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质检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总局机关及直属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被列为“国务院机构机关工作绩效管理”三个试点部门之一,体现了对质检部门的看重和信任。

支树平充分肯定了过去两年总局开展绩效考核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总局党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绩效管理职能与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职能,交由总局办公厅承担。办公厅接手绩效考核工作后,认真学习总局党组绩效考核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学习总局人事司过去两年牵头组织实施绩效考核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沟通协商,制定了2013年总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考核指标。新的办法围绕主要职能,突出重点工作,有继承、有改进、有创新,体现了质检总局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提升质检工作水平的导向要求。

支树平强调,要认真抓好绩效考核的落实。今年是创新绩效考核工作的一年,需要边实践、边摸索、边完善。他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厅既要坚持原则,确保考核公正公平,又要动态改进,充分消化吸收意见和建议,保证考核工作的科学有效。要突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完善中国特色质检工作理论、制度、技术体系和工作机制等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好质检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结合职能转变,既要抓好经常性工作,又要突出落实好阶段性任务。全系统所有参与考核和被考核的单位,都要深入学习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将考核指标落到实处,具体细化到领导、处室和个人,既要注重基本职责的履行,又要鼓励创新和突破。

据了解,为做好2013年总局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办法一是明确了基本原则,努力使绩效考核紧紧围绕总局中心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效果;二是改进考核方式,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用客观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加大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工作对象对直属局的评价力度;三是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分类考核。考核指标突出有效性,重质不重量,大大减少指标的数量;兼顾均衡性,合理分配重点工作指标、共性管理指标和综合评价的权重;引入竞争性,部分指标实行按积分排名,按排名计分。

质检总局党组成员梅克保、蒲长城、魏传忠、刘平均、孙大伟、王炜、张沁荣,总检验师项玉章出席会议。总局各司局,认监委、标准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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